拍品信息
作者
陈佩秋
尺寸
29.5×45.5cm×28
年代
1974年作
备注
说明:
1.行书手稿二十八开,附手记签五条。
2.上款人为曹漫之,字符鹏,山东胶东(今平度市)人。上海市第一任民政局局长,华东局副秘书长,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,上海市法学会会长。
3.Lot314-Lot318曹漫之家属友情提供。
注:此作于2020年10月26日经谢稚柳陈佩秋之子谢定琨先生鉴定为真迹。
1.行书手稿二十八开,附手记签五条。
2.上款人为曹漫之,字符鹏,山东胶东(今平度市)人。上海市第一任民政局局长,华东局副秘书长,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,上海市法学会会长。
3.Lot314-Lot318曹漫之家属友情提供。
注:此作于2020年10月26日经谢稚柳陈佩秋之子谢定琨先生鉴定为真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