拍品信息
备注
谢稚柳 1910~1997 设色纸本 水墨纸本 镜片 1975年作 1976年作 题识:
1.志勇、漫之同志属正,稚柳。
2.一九七五年新春为志勇、漫之写即正。稚柳。
3.漫之同志属画,乙卯清秋,稚柳。
4.一九七六年元旦为志勇、漫之同志写。稚柳。
5.稚柳。
6.稚柳。
钤印:谢稚、稚柳、鱼饮谿堂、谢稚(3次)、稚柳(3次)、壮暮斋(3次)、谢稚、稚柳印、枥边、壮暮斋 说明:上款人为曹漫之、蔡志勇夫妇。
注:此作于2025年10月21日经谢稚柳、陈佩秋之子谢定琨鉴定为真迹。 39.5×28.5cm 约1.0平尺;39.5×29cm 约1.0平尺;其余尺寸不一
1.志勇、漫之同志属正,稚柳。
2.一九七五年新春为志勇、漫之写即正。稚柳。
3.漫之同志属画,乙卯清秋,稚柳。
4.一九七六年元旦为志勇、漫之同志写。稚柳。
5.稚柳。
6.稚柳。
钤印:谢稚、稚柳、鱼饮谿堂、谢稚(3次)、稚柳(3次)、壮暮斋(3次)、谢稚、稚柳印、枥边、壮暮斋 说明:上款人为曹漫之、蔡志勇夫妇。
注:此作于2025年10月21日经谢稚柳、陈佩秋之子谢定琨鉴定为真迹。 39.5×28.5cm 约1.0平尺;39.5×29cm 约1.0平尺;其余尺寸不一